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核安全法》相關要求,強化核安全監管責任,提升核安全法治素養,9月15日,中心在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組織開展核安全法規專題培訓,核安全監管系統相關單位通過視頻系統參加培訓。

此次培訓邀請原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副主任趙永康作專題授課。培訓旨在講解核安全領域法規的前沿進展與最新動態,包括法規體系、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情況以及新發布的《原子能法》相關情況等。當前,生態環境法典的部分篇章已進入人大二審階段,授課老師詳細介紹了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整體進展與戰略意義,對比了法典草案條款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的差異。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作為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在編纂過程中進一步優化整合,以提升生態環境領域法律規范的系統性、科學性與協同性。
《原子能法》于2025年9月12日經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由國家主席五十一號令頒布,是我國核法律體系發展完善的重要事件。本次培訓深入介紹《原子能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條款以及制定歷程,詳細解讀《原子能法》與《核安全法》的關系及規制重點。《原子能法》的出臺,將為我國核事業的發展提供重要法制保障。
授課后,參訓學員圍繞生態環境法典中核設施分階段環評、《原子能法》中企事業單位開展原子能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等內容與主講人展開深入交流。通過此次培訓,參訓學員對核安全法規有了更宏觀的了解,進一步提升廣大職工法律思維和法治觀念,營造中心學法、知法、懂法、尊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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