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原子能安全保安委員會9月11日召開第221次原子能安全保安委員會會議,對3個議題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

會議批準了韓國水電原子能公司關于變更韓光1號、2號機組反應堆冷卻劑系統壓力和溫度限值的請求,以及韓國原子能研究院關于變更機張研究堆結構的請求。對于韓光1號、2號機組,因需根據反應堆壓力容器完整性評估結果反映壓力和溫度極限條件,經確認,隨輻射暴露時間增加導致的反應堆壓力容器材料變化對安全的影響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在機張研究堆案例中,調整了運輸受中子照射樣品的運輸裝置室內部空間以降低輻射劑量,還調整了儲罐室高度以配合反應堆供水罐高度增加,最終確認輻射影響和結構安全性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此外,核安全委員會討論了廢除現有與核反應堆設施選址相關的選址告示,新制定《核反應堆設施廠址地質及地震調查分析評價標準》等3項告示,并對作為依據的《核反應堆設施技術標準規則》進行部分修改的議題,但決定補充后再次提交。
同時,核安全與安保委員會決定改進其他核電設施(如研究和教育反應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和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變更許可審查程序。此前,這些設施變更許可通過面對面審議管理,為提高委員會運作效率和效果,借鑒動力反應堆及相關設施變更許可審議方法的改進經驗,今后安全重要性較高的事故分析和安全評估事項將進行面對面審議,其他事項則通過書面審議。并且,與動力反應堆及相關設施書面審查一致,若委員會中有一名成員不同意書面審查,該事項將通過面談審查重新提交討論,以確保充分的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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