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能源部新聞處消息,能源部部長于8月11日簽署命令,修訂了國家原子能和能源監督監察委員會及其地方分支機構的工作章程。

據能源部介紹,國家原子能和能源監督監察委員會隸屬于能源部,負責對電力和熱力行業的發電、輸送及銷售活動進行管理。
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包括:
參與實施國家能源政策;
行使監管、執法和監督監察職能,并參與中央執行機構的戰略職能落實;
對個人和法人在相關領域的活動進行監督和監察;
對地方執行機構在其職權范圍內的工作開展監督和監察;
實施許可審批程序;
履行國家能源控制職能。
該命令將于2025年8月25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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