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在圣彼得堡舉行的獨聯體成員國議會間大會(IPA CIS)全體會議上,與會代表正式批準了《關于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示范法草案。該文件最終版本將由獨聯體秘書處統一發布,并提交至各成員國議會,為國家級立法提供參考框架。

示范法推動區域核安全標準統一
核工業專家指出,該示范法若在獨聯體國家落地實施,將產生多重積極影響。其一,該文件可作為成員國構建高效放射性廢物處理體系的基石,助力解決歷史遺留核問題并推動核能新項目開發。其二,立法協調將為核后端領域的國際合作與聯合項目提供制度保障,加速區域核能技術協同發展。
俄羅斯主導示范法制定與技術標準建設
該示范法項目由獨聯體乏核燃料、放射性廢物及核設施退役管理基本組織發起,具體執行由俄羅斯原子能公司燃料部門管理公司JSC TVEL承擔。在俄方統籌下,項目組系統構建了放射性廢物管理全流程規范體系,涵蓋廢物分類、基礎設施標準、加工儲存處置程序及違規追責機制等核心領域。
哈薩克斯坦官員:示范法降低風險、提升效率
獨聯體IPA農業政策、自然資源和生態常設委員會主席、哈薩克斯坦議會參議院委員會秘書奧爾加·布拉夫金娜強調,示范法通過是獨聯體國家在放射性廢物管理領域深化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她表示:“該文件將顯著降低環境與輻射風險,同時提升成員國放射性廢物管理流程的效率與成本效益,助力構建完善的國家監管體系,保障可持續發展與代際公平。”
俄方專家:示范法融合國際經驗與本土創新
作為項目執行方代表,TVEL股份公司部門負責人米哈伊爾·利特維諾夫指出,示范法整合了國際公約要求、獨聯體國家實踐及前沿技術成果,填補了區域立法空白,并引入現代放射性廢物處置技術。他強調:“該法律框架將強化各國協作,尤其惠及計劃擴大核技術應用的國家。不過,各成員國需通過適應性調整,確保其與本國標準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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