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理沃勒扎斯·別克帖諾夫簽署決議,正式確定哈薩克斯坦首座核電站建設選址。

決議指出,依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和平利用原子能法》第五條第二款及第十二條第一款,政府決定將核電站建設區域設立在阿拉木圖州江布爾縣。
該決議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據此前報道,政府總理別克帖諾夫于2月6日召開會議,就國家元首在此前的政府擴大會議期間,關于發展能源和建立核能集群發出的指示的執行進展情況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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