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尼爾瑪拉·西塔拉曼 (Nirmala Sitharaman) 在 2025-2026 年預算中承諾,將提供聯邦資金,用于開發至少五座印度設計的小型模塊化反應堆,并計劃于 2033 年投入運營,同時還將修改印度立法,鼓勵私營部門參與。

財政和公司事務部長 Nirmala Sitharaman 抵達新德里議會大廈提交 2025 年聯邦預算(圖片:印度報業托拉斯)
西塔拉曼在預算演講中宣布了“Viksit Bharat”核能使命(Viksit Bharat 是政府到 2047 年將印度打造為完全發達國家的戰略)。
“到 2047 年,開發至少 100 吉瓦的核能對于我們的能源轉型努力至關重要。為了與私營部門積極合作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將對《原子能法》和《核損害民事責任法》進行修訂,”西塔拉曼說。
“印度將設立一個核能項目,用于小型模塊化反應堆 (SMR) 的研究和開發,投資額為 2000 億印度盧比。到 2033 年,至少有 5 個自主研發的 SMR 將投入使用。”
2000 億印度盧比約為 25 億美元(1 億盧比為 1000 萬美元)。
此前,印度在 2024 年預算中承諾與私營部門合作開發巴拉特小型模塊化反應堆,這是一種基于印度反應堆技術的緊湊型 220 兆瓦加壓重水??反應堆。
1962 年《原子能法》禁止私人控制印度的核電生產:只有兩家國有企業——印度核能公司和印度核能技術有限公司(BHAVINI,旨在建造和運營快堆)——被合法允許擁有和運營印度的核電站。2016 年對該法案的修訂允許公共部門合資企業,但私營部門公司和外國投資不得直接投資印度的核電。
2010 年《核損害民事責任法》規定,任何核事故的責任均由核電站運營商承擔,并限制了運營商的總責任 - 但允許運營商向反應堆供應商尋求法律救濟,而供應商的責任則不受限制。這對海外核電站供應商來說是一個絆腳石。
根據印度原子能部發表的聲明,立法改革預計將為核能領域的投資和創新創造更有利的環境。這一使命符合印度到 2047 年實現 100 吉瓦核能容量的承諾,這一里程碑對于減少碳排放和滿足未來能源需求至關重要。
印度原子能公司表示,印度已開始努力將核電裝機容量從目前的 8180 兆瓦擴大到 2031-2032 年的 22480 兆瓦,包括在古吉拉特邦、拉賈斯坦邦、泰米爾納德邦、哈里亞納邦、卡納塔克邦和中央邦建造和調試 10 臺總裝機容量達 8000 兆瓦的機組。另外 10 座反應堆的前期工作正在進行中,與美國合作建造最多 6 臺機組的計劃已獲得批準:早在 2016 年,安得拉邦科夫瓦達的一處場地就被指定用于建造 6 臺 AP1000 壓水反應堆,但合同安排尚未最終確定。
1 月初,印度核電運營商 NPCIL 向“有遠見的印度工業”發出征求建議書,以資助和建設擬議的 220 兆瓦巴拉特小型反應堆群,幫助印度工業脫碳。
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在回應該預算時表示:“民用核能將確保對國家未來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表示該預算包括改革的“重要步驟”。
印度的預算于 2 月 1 日提交,比 4 月 1 日財政年度開始的時間提前。去年,由于人民院選舉,臨時預算于 2 月提交:2024-2025 年的完整預算直到 7 月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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