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0 日,浙能電力公告,公司擬受讓公司控股股東浙能集團持有的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簡稱 " 中核浙能 ")24% 股權,參股投資建設浙江金七門核電站,股權轉讓價款 1.16 億元。浙能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同時公司董事長虞國平擔任中國核電董事職務,公司受讓浙能集團持有的中核浙能 24% 股權及公司與中國核電共同投資中核浙能構成關聯交易,但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中核浙能為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浙江金七門核電站的項目公司,由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中國核電 ")、浙能集團、寧波海洋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寧波象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51%、24%、 13%、10%、2% 的比例共同出資。
浙江金七門核電站位于寧波市象山縣。廠址規劃建設 6 臺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統一規劃,分期建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浙江金七門核電站一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發改能源 [ 2024 ] 57 號),一期工程建設 2 臺單機容量 120 萬千瓦的華龍一號核電機組,總裝機容量 240 萬千瓦。項目建成價 404.6 億元,其中資本金 80.92 億元。
2024 年 11 月,中核浙能因推進浙江金七門核電一期工程的需要增加注冊資本金至 142,000 萬元,浙能集團按照 24% 的持股比例應向中核浙能累計實繳出資 34,080 萬元,扣除浙能集團原實繳出資中對應中核浙能 24% 股權部分 8,671.92 萬元,浙能集團向中核浙能增資 25,408.08 萬元。根據公司與浙能集團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該增資款作為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權益變化由公司向浙能集團支付(實際金額以審計報告為準)。
根據浙江金七門核電站一期工程資本金及公司持股比例計算,公司應累計向中核浙能出資約 19.42 億元,扣除已實繳出資 34,080 萬元,尚需向中核浙能增資約 16.01 億元,公司將根據浙江金七門核電站一期工程建設進度分期出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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