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尼亞的核能產業在國家能源結構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自1996年首座核反應堆投入運行以來,核能便成為該國電力生產的關鍵組成部分。目前,核電約占羅馬尼亞總電力生產的19%,為國家提供了穩定的低碳能源來源。
1.發展歷史
羅馬尼亞的核能發展始于20世紀80年代,計劃在切爾納沃達建造一個5臺機組的核電站。經過對俄羅斯VVER-440型反應堆和加拿大Candu技術的評估,最終選擇了Candu技術。切爾納沃達核電站是通過加拿大(加拿大原子能公司,AECL)、意大利和美國的技術轉讓建立的。
切爾納沃達核電站1號機組的建設始于1982年,并于1996年投入商用,成為羅馬尼亞首個投入使用的核反應堆。2007年,切爾納沃達核電站 2號機組正式投入商用,進一步提升了羅馬尼亞的核電裝機容量。
目前,羅馬尼亞的核電設施主要由國有核電公司(SNN)運營,切爾納沃達核電站不僅為電網提供穩定的電力輸出,還為周邊地區供熱。
2.監管機構和法律
羅馬尼亞的核能監管體系由多個機構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國家核管制委員會(CNCAN)。CNCAN負責監管所有核設施的安全性,確保核能利用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羅馬尼亞國內的核安全標準。CNCAN的職能包括對核電站的安全許可、輻射防護和核廢料管理的監督。
此外,羅馬尼亞還有一個專門負責核廢物管理的機構——核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局(ANDR),該局負責廢物的最終處置,包括低、中和高放廢物的處置。
法律方面,《核法案》(1996年)是羅馬尼亞核能監管的法律基礎,它為核設施的建設、運營、退役、廢物管理等方面設定了規范。此外,羅馬尼亞還與歐盟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確保其核能發展符合法律要求,并實施嚴格的核安全標準。
3.核電站現狀與未來發展
羅馬尼亞目前共有兩座核電機組在運行,分別為切爾納沃達核電站1號和2號,它們使用的是CANDU 6型重水反應堆,單機容量各為650 MWe。兩座機組合計約占羅馬尼亞總電力生產的19%。
羅馬尼亞政府對核能發展給予了強力支持,未來計劃擴建核電站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根據2021年發布的《綜合國家能源與氣候變化計劃》,羅馬尼亞計劃在2031年前完成切爾納沃達核電站3號和4號的建設,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440 MWe。第三、第四機組將采用CANDU 6型反應堆,計劃分別在2031年和2032年投入使用。
此外,羅馬尼亞還在考慮建設更多的核電容量,甚至計劃在其他地區建設新核電站,如位于塔爾訥韋尼的一個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項目。2022年,羅馬尼亞簽署了與NuScale公司的合作協議,計劃在多伊切什蒂地區建設第一座小型模塊化反應堆。
4.燃料循環和廢物管理
羅馬尼亞的核燃料循環包括燃料的生產、使用及其后續的廢物管理。切爾納沃達核電站1號機組每年使用約105噸天然鈾氧化物燃料,這些燃料由羅馬尼亞的核燃料工廠(FCN)生產,該工廠位于南部的皮特什蒂,于1994年獲得了加拿大AECL的認證。
乏燃料在核電廠在堆貯存6至10年,之后轉移至干式貯存設施DICA,該設施位于切爾納沃達核電站,采用AECL設計的Macstor系統進行貯存。干式貯存設施的首個模塊已于2003年投入使用。
針對低中放廢物的處置,羅馬尼亞在切爾納沃達附近的薩利尼正在建設一個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處置場(DFDSMA),通過這一設施處置來自切爾納沃達核電站運營與退役的廢物。此外,羅馬尼亞還在進行地下深地質處置庫的研究,評估多個潛在的貯存場地,特別是中央多布羅蓋地區的綠片巖,這一項目由瑞士的NAGRA公司負責。
此外,羅馬尼亞也在推進工業低放廢物的處置,位于白塔·比霍爾(Baita Bihor)的國家低水平放射性廢物處置庫(DNDR)自1985年開始運營,用于廢礦石和尾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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