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越南國會批準第十五屆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同意繼續按照第811/TTr號提案實施寧順核電項目。
——越南國會責成政府根據主管部門的結論緊急調撥實施資源;研究修改補充原子能法等相關法律。

在核電發展政策方面,根據越南《電力法》(修訂版),核電發展規劃必須與電力發展規劃銜接、同步、一致,確保電力供應目標。
《電力法》(修訂)還規定,越南國家對核電站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實行壟斷投資。經
此前,在11月27日,越南政府常務副總理阮和平受總理授權,正式提出了《關于寧順核電項目繼續投資政策的提案》。
阮和平副總理強調,當前,核電正日益受到全球各國的重視,并在應對氣候變化、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以及保障能源安全的背景下持續發展。
截至2024年8月底,全球共有415座核電反應堆在運,總裝機容量達到373,735兆瓦(MWe),另有62座反應堆在建,總裝機容量約為64,971兆瓦(MWe)。除了已經擁有并運營核電站的32個國家外,還有20個國家正在考慮發展核電,以滿足能源需求并履行氣候承諾。
與此同時,越南的電力消費需求預計將持續增長。目前,越南電力系統的總裝機容量約為80吉瓦(GW,1吉瓦=1000兆瓦),而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需要額外增加70吉瓦,到2050年,更是需要增加400-500吉瓦。
阮和平副總理表示:“越南發展核電,不僅帶來了電力供應的多元化,確保了能源安全,還履行了提供基本電力和保護環境的雙重任務。”
此外,核電的平均發電成本具有與其他傳統能源競爭的能力。核電項目還能培養高素質的人力資源,提升國家的科技潛力,并推動越南參與核電產業供應鏈。
回顧2009年,根據國會決議,越南政府指定越南電力公司(EVN)為寧順核電項目的投資者,并與俄羅斯(Ninh Thuan 1項目)、日本(同樣參與Ninh Thuan 1項目以及寧順2號項目)展開合作,進行投資準備工作。
選定的核電項目地點經過國內外顧問的仔細調查和評估,符合嚴格的國際標準,是越南建設核電站的兩個最佳地點。
利用這些已經過研究的地點來開發和建設核電項目,將大大節省研究、測量和選擇地點的時間和成本,為未來的核電發展帶來極大的便利。
政府報告強調:“重啟寧順核電項目是必要的、有基礎的、符合實際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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