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近日批準了關西電力公司關于福井縣大飯核電站3號和4號機組延長運行期限的申請,這標志著日本核電站管理政策的重大調整。根據新規定,這兩座反應堆將成為首批獲準運行超過30年,直至40年的反應堆。

大井電廠
此前,日本反應堆的標稱運行期限為40年,但經過特殊檢查,可以延長一次,最長為20年。然而,2022年底,核監管局通過了新規則草案,允許反應堆運行超過目前60年的上限。新政策要求運行時間長達30年或更長的反應堆的運營商必須制定長期反應堆管理計劃,并至少每10年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一次,以繼續運行。
大飯核電站的3號和4號反應堆分別于2021年和2022年獲得在舊監管體系下延長運行期限至40年的許可。經過嚴格的審查和評估,核監管局(NRA)最終批準了關西電力公司提交的長期反應堆管理計劃,允許這兩座反應堆分別延長運行至2031年和20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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