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與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在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第五次會議上,共同簽訂了《四川—重慶地區輻射安全監管跨區域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協議》在推進輻射審批“放管服”改革,加強輻射工作單位共同監管,共同查處跨區域輻射違法案件和加強輻射安全監管交流等4方面展開深度合作,并細化制定了15條措施。其中,共同制定和發布輻射安全防護考核計劃,聯合簡化放射源異地使用備案,拓展兩地放射源暫存設施保障范圍,統籌共享輻射應急人員設備資源,共同開展重大活動期間輻射應急備勤等創新舉措系全國首創。
《協議》是對雙方于2020年簽訂的《四川—重慶地區放射源安全監管跨區域合作協議》的一次全面升級。近年來,雙方在放射源安全監管領域積極探索、深入合作,開展了聯合簡化備案手續、聯合檢查、共同演練、監測比對、監管座談等工作,共同提升放射源安全監管水平,取得了顯著成效,奠定了堅實的合作基礎。
下一步,雙方將抓實抓細《協議》的具體實施,加強溝通對接,健全完善合作機制,共建共享共治,充分發揮雙方優勢,推動合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全面提升兩地輻射安全監管水平,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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