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亥俄州眾議院兩黨議員的一份冗長名單于周二提出了一項立法,該法案將擴大“綠色能源”的法律定義,將核電包括在內。
提案人、帕爾馬民主黨眾議員肖恩·布倫南 (Sean Brennan) 表示,該法案是俄亥俄州應該增加核能發電的一種方式,并且該州對該行業開放。他說他支持風能和太陽能,但如果俄亥俄州要擺脫化石燃料,核電實際上需要成為其中的主要部分。
去年,州立法者在州法律中添加了一項條款,為“綠色能源”一詞創建了新的法律定義,其中明確包括通過天然氣產生的能源。
新法律還包括任何“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或“相對于某些化石燃料”更具可持續性的能源——這是一個通常為風能或太陽能等可再生資源保留的術語的廣泛定義。
布倫南當時不在眾議院,但他表示他會投票反對,因為天然氣是一種化石燃料,因此不是“綠色”的。另一方面,核能可以產生大量電力,而不會像煤炭或天然氣那樣排放數十萬噸二氧化碳。
布倫南表示,該法案沒有提供任何補貼或信貸,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象征性的。州眾議員、諾沃克(Norwalk)共和黨人迪克-斯坦恩(Dick Stein)是該法案的共同提案人之一,曾提出過其他支持核電的法案,但他沒有回電話。
根據美國能源信息管理局的數據,2022 年俄亥俄州一半以上的發電量來自天然氣。另外大約 12% 來自俄亥俄州的兩座核電站,分別位于托萊多和克利夫蘭附近,由能源港擁有。可再生能源產量約占 4%。
該法案尚未分配給一個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在未來投票之前進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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