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日本廣播協會13日報道,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當天以多數贊成通過了應對核電站老化的新制度,允許日本核電站運轉年限可延長至60年以上。
10日,日本內閣會議通過“以實現綠色轉型為目標的基本方針”。福島核事故后,日本規定“原則上40年、最長60年”的核電站運轉年限。“基本方針”則允許在嚴格安全審查的前提下,核電站服役可以超過60年。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