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核安全監管的要求,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東監督站)堅持系統思維,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與轄區內核電廠營運單位深入開展核安全戰略合作,積極探索“以內部監督為主體、內部外部監督相互促進的監督模式”,壓實營運單位全面核安全責任,推動營運單位建立核電廠內部大監督體系,不斷提高監督效能,以高水平核安全促進核電安全有序發展,持續推進核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核安全。
一、多措并舉,推動核電廠實施內部大監督
華東監督站與轄區內核電廠營運單位深入交流,深刻認識到內部大監督對提升核電廠安全水平和運行業績的重要意義,在持續投入管理資源、完善內部大監督制度等方面取得廣泛共識。
(一)靠前引領、下沉一線,推廣內部大監督模式
華東監督站領導班子主動深入一線,通過現場調研、高層對話、參加內部大監督工作啟動會等活動,強調內部大監督的意義和作用,推廣內部大監督良好實踐,督促營運單位提高政治站位,發揮決策層示范引領作用,形成“頭雁效應”,為內部大監督實施奠定思想基礎和組織保障。
(二)立足現場、深度參與,指導內部大監督實施
華東監督站充分發揮駐廠監督優勢,深度參與核電廠內部大監督的運作規則研討;立足我國監管經驗,充分吸收國際良好實踐,為監督體系框架搭設、程序文件編制提供支持;指導內部監督計劃落實,跟蹤問題整改關閉質量。
(三)互通有無、共同提高,營造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華東監督站組織先行先試核電廠開展經驗交流講座,推動核電廠之間開展點對點交流互動,以先行帶動后進,推廣內部大監督中的良好實踐;通過華東地區核設施安全年度工作會,搭建高層領導對話平臺,交流研討內部大監督實施情況和成效。
(四)加強幫扶、示范監督,提升內部監督能力和權威
華東監督站針對內部監督“亮劍”精神不足問題,利用重大項目節點開展示范性監督幫扶,推動部分內部監督力量不強的核電廠增加人員配置;依托內部大監督聯合監督機制,參與運行機組專項自查、建造機組聯合檢查等監督活動,樹立內部監督部門權威。
二、核電廠內部大監督實施成果
華東監督站結合轄區內核電廠實際,分別在寧德、三澳核電廠率先試點實施運行、建造核電廠內部大監督,推動其他核電廠根據自身實際探索開展相關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
(一)寧德核電廠規范化運轉內部大監督,主動發現問題能力顯著增強,運行核電廠核安全業績明顯提升
寧德核電廠自2021年率先試點內部大監督,參考華東監督站監管模式,設置了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內部大監督模式運行及資源調配,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模式。通過內部大監督,寧德核電廠主動發現并報告大量問題,部分共性問題被監管部門在全系統內反饋,坦誠、公開、透明核安全文化顯著提升。
(二)三澳核電廠建立建造核電廠內部大監督體系,有效整合內部監督力量,提升內部監督效能
三澳核電廠借鑒寧德核電廠內部大監督實踐經驗,建立了建造核電廠聯合大監督體系,并于2022年5月實施。2022年6月,建造核電廠聯合大監督體系榮獲核能行業協會核電工程建設首批高推廣價值五新成果。通過內部監督,三澳核電廠有效整合了營運單位及參建單位的內部監督力量,實現了內部監督體系的優化和能力的提升。
(三)其他核電廠齊頭并進,積極探索開展內部大監督,壓實內部監督責任
轄區內其他核電廠在華東監督站的指導下,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開展內部大監督相關工作,如秦山核電廠和三門核電廠實施“一體化安全監督”,福清核電廠對標寧德核電廠成立“福清核電監督管理委員會”,海陽核電廠建立“大監督工作組”,層層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內部監督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關于持續推動和完善核電廠內部大監督的建議
經過兩年的試點實踐,在華東監督站及營運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核電廠內部大監督已經在轄區各核電廠生根發芽,初見成效。針對實踐中的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我們在認識上不斷深入、機制上不斷完善、實踐上不斷豐富,持續改進。
(一)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到內部大監督是落實法定責任、推進核安全治理“兩個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核事業發展的生命線。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核安全工作,始終把保障核安全作為重要的國家責任。因此,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核安全監管,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我們黨從現在起的中心任務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我國核能發展進入新時期,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實現高質量發展,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也必然要落實到推進核安全治理現代化工作之中。
核安全法明確了核電廠營運單位的全面責任和相關單位的相應責任。華東監督站依法推動核電廠建立內部大監督,抓住營運單位負全面責任的“牛鼻子”,壓實各方責任,重點關注企業黨組織的決策和領導責任,不斷促進核電廠內部監督能力和核安全文化水平提升,形成自查、整改、提升、反饋的良性循環和長效機制,達到內外部監督相互促進、形成合力,實現以高水平核安全促進核電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核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守正創新,持續推動內部大監督做深做細做實,打造品牌名片
一是要持續提升內部監督主觀能動性。當前部分核電廠仍存在內部監督“亮劍”精神不足,內部監督人員思想壓力大、積極性不高,未能充分認真到內部監督的重要性和有效性等問題。營運單位需要以決策層認識提升和制度優化為抓手,扭轉內部監督“不想干、不能干、不敢干”的狀況,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激勵措施,消除思想包袱,強化主動落實內部監督責任的意識和行動。
二是要守牢底線,緊抓內部大監督實施“四要素”。完善的責任體系、健全的組織機構、充足的人員配備以及客觀的評估機制是華東監督站總結的內部大監督實施“四要素”。各核電廠內部大監督要以落實“四要素”為前提,因地制宜開展工作,以確保內部大監督的內核和成效不走樣、不變形。
三是要理順機制,扶上馬、送一程,鼓勵打造內部大監督品牌名片。在內部大監督中,要理清主體責任與大監督的辯證統一關系,堅持“宜合則合、當分則分”的基本原則,既要將內部監督力量整合優化,形成合力,又要避免以“聯合監督”取代各自履行監督責任。外部監管機構在內部大監督體系建立之初,可以提供體系文件支持、協調配備力量并開展示范性監督;待體系正常運轉后,逐漸實現由突擊隊向督察員的轉變,結合黨建聯建、法規宣貫等多種形式強化內部監督力度和硬度。鼓勵核電廠探索建立內部大監督管理業績指標體系,形成監督、評估、問責的良性循環和長效機制,并推動各營運單位之間開展廣泛交流,打造內部大監督的優秀品牌。
(三)依法監管,嚴字當頭、分級執法,以良好的監管生態營造透明、開放、高效的核安全生態
一方面要堅持依法治核,問題導向,嚴格監管,壓實責任。以法律為準繩,以安全重要問題為切入點,嚴格監管,緊抓內部監督責任的落實,推動各單位完善內部監督體系,提升內部監督有效性。依法督促企業集團落實領導責任,強化監督指導,加強核電安全質量管理機構建設和資源配置,加大對核電廠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技術支持和資源保障。
另一方面要堅持科學監管,分級執法,引導核電廠加強內部大監督、營造良好生態,優化監管資源配置。進一步依法規范自由裁量權,對于核電廠內部監督發現并主動報告的問題,嚴格依法適用“首過不罰”并建立臺賬;對于外部監督發現的問題嚴格依法處理;對隱瞞不報和其他存在主觀故意的問題,要升級監督執法措施,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同時,開展內外部監督評估結果的比較分析,對評估結果基本一致的,內部監督實施有效的核電廠,可適當減少外部監管或者降低監督頻度,并以適當方式在行業內公開。通過科學監管、分級執法,營造更為公開透明的核安全生態,更加合理配置有限的監管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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