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6月25日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1次締約國會議上行使答辯權,駁斥日本代表的錯誤言論,敦促日方撤銷以海洋排放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事故污染水的錯誤決定。
他說,日本代表剛才發言時就福島核污染水問題發表錯誤言論,試圖強調經處理的核污染水排海無害、日方已做到公開透明、有關做法已得到國際原子能機構認可,這些與事實完全不符,純屬有意誤導。中方愿強調指出:
第一,福島核事故是迄今全球發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其污染水來自流經熔融損毀反應堆堆芯的冷卻水、地下水和雨水等,含有大量核裂變產生的放射性核素。這些核素在自然界中原本不存在,在國際上沒有排放先例,對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及公眾健康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如果福島核污染水真如日方所言經過處理后毫無危害,日方為何不將其留在本國自用,而非要將其排放入海呢?
第二,日方并非像它自稱的那樣行事透明。在公布排海決定前,日方未與周邊國家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日方公布排海決定后,包括中國在內的環太平洋國家以及太平洋島國論壇等組織均對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決定表達關切,日方迄未作出認真回應、迄未解決各方關切。
第三,國際原子能機構從來沒有核可或認可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決定。目前,國際原子能機構正在籌建相關技術工作組,并已確認將邀請中國、韓國專家參與。中方將全力支持相關工作,推動日方回應利益攸關方和國際社會的關切。日方應切實拿出誠意,本著對國際公共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公開、透明、科學的方式,審慎處理有關問題。
第四,福島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不只是日本國內問題,有關做法將對國際公共健康安全和周邊國家人民切身利益產生嚴重影響。中方強烈敦促日方撤銷錯誤決定,在同包括周邊鄰國在內的各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協商并達成共識前,不得擅自啟動排海。

▲當地時間4月14日,韓國首爾,在日本駐韓國大使館前,大學生氣候行動相關人士舉行集會,抗議日本政府將核廢水排入大海的決定。(人民視覺)
此前,6月23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7屆會議上,針對日本代表辯稱“日本始終以負責任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經凈化的‘處理水’,符合相關國際標準”,中國代表團予以進一步批駁。
中方代表指出,日方迄今也未認真回應各方合理關切。日方只從經濟成本出發決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未考慮對海洋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的影響。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處理福島核事故有多次篡改數據、隱瞞不報的劣跡,公布的數據不可信。近期,日本媒體屢屢曝出福島第一核電站廠區發生放射性泄露的新聞,這不得不讓國際社會感到擔憂。日方聲稱經過處理的核污染水安全無害,但缺乏可核查的安排。人們不禁要問,如果核污染水真的無害,為什么不向國內湖泊排放或用于其他民用目的,而是選擇向海洋排放?這些問題和關切需要日方正面回應。
中方代表指出,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將經濟利益凌駕于生態環境之上,都不應該將本國私利凌駕于人類健康之上。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撤銷錯誤決定,在同包括周邊鄰國在內的各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協商并達成共識前,不得擅自啟動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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