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宣布排放核污水入海的決定以來,已受到國際社會廣泛批評。日本的行為不符合國際法則,是出于本國私利的自私決定,加之日本核污水處置能力不足,引發各方高度擔憂。正如日媒所言,核污水治理必須納入多邊框架。

核污水一旦排海將再度釀成“人禍”
“3·11”大地震引發大海嘯,造成巨大天災,地震及海嘯造成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3號機組堆芯熔毀,是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后最嚴重的核事故。事故中的“人禍”更令人難以釋懷,日本國會事故調查委員會在長達600頁的《事故報告書》中認為,福島核事故——這一人類和平利用核技術以來造成海洋污染最嚴重的核事故“不是天災,是人禍”。《報告書》嚴厲批評日政府行政領導失責,以及東電公司援助不力、說謊的行為。日政府若將福島核污水排海,恐再釀海洋環境和人類生存災難。
日本福島核事故污染水和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水有著本質的不同,其主要來自流經熔融損毀反應堆堆芯的為維持反應堆“低溫靜止”的冷卻水、地下水和雨水等,含有大量核裂變產生的放射性核素。這些核污水被儲存在1000余個儲水罐中,既有水罐已使用九成。
日本自2013年開始研討核污水處理方案。2020年2月,政府設置的小委員會在報告書中給出了排海、蒸發、新建水罐、水泥固化等幾種解決方案,排海隨即被政府列為第一選項。雖然未能得到國際社會和日民眾認可,但日政府仍幾次嘗試“闖關”,并最終于2021年4月13日宣布排海決定。如付諸實施,兩年后史無前例的上百萬噸核污水排海進程將被開啟,排放期將長達20~30年。
核污水問題并非日本國內事務
日本不應漠視核污水排海對全人類福祉造成的難以估量的危害。核污染危害大、長期且不可逆,海洋具有流動性、整體性、短期內自我修復能力差等特點,這使排放核污水入海的負面影響愈發疊加。聯合國高級人權事務專員此前已強調,日不應急于排海,核廢料處理影響過于深遠,應在疫后召開國際會議決定。美國科學家在加州沿岸的藍鰭金槍魚中檢測到福島核事故放射性物質。德國科學家指出,半衰期長的人工放射性物質能在海洋生物體內聚集,再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人類曾對核污染一知半解,包括日本在內的多國民眾遭受核武器、核試驗之害。福島核污水科研難度大,科學家尚不能迅速得出關于其危害的具體數據,但既知其害,理應對全人類福祉抱有敬畏之心。
日本不應曲解既有國際規則以規避約束。多名專家學者指出,核污水排海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核安全公約》《倫敦傾廢公約》《南太平洋無核武器區條約》等多個國際規則。因上述規則相對宏觀或缺乏判例支持與懲罰措施,日極力為自身決定狡辯。其實國際法同樣講究“理”字,法條不容惡意釋義。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篇便指出,“意識到各海洋區域的種種問題都是彼此密切相關的,有必要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考慮”,“確認本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應繼續以一般國際法的規則和原則為準據”。此外,國際立法并非靜態,歷史上事件推動立法并不鮮見。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向海傾倒核廢料。雖然國際原子能機構表示放射性物質含量極低,不違反《倫敦傾廢公約》,但日仍以“危害不明確”為由反對,還積極推動約束低放射性核廢料傾倒入海的《倫敦傾廢公約》附屬議定書通過。又如,“泰坦尼克”號的沉沒促成第一個《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制定。
日本不應對國際義務選擇性“失明”。國際原子能機構2020年4月發布報告指出,日應開展“具持續性的,安全審查、監管監督、有效溝通完備的全面監測”“應有所有利益相關方參與”,而日至今未盡上述義務。起初,日本企圖蒙混過關。首相官邸幕僚坦言,期待菅義偉訪美成功,降低核污水排海的負面影響。日宣布決定后,中、韓、朝、俄等周邊國家紛紛反對,太平洋島國論壇呼吁日重新考慮排海決定,中美洲8國與韓國一道發表聲明予以反對。日共同社評論員岡田充直言,在核污水排海一事上日本政府已被孤立。
日政府和東電公司已失去公信力
日政府決策并未尊重民意。“秉承民主、自由、法治價值觀”的日本政府在排海事上一意孤行,不僅不遵守國際法,更侵犯人權。2015年,日政府曾向全國漁協承諾,“將取得利益相關方理解,不輕易決定”。同年,東電公司向福島縣漁協書面答復稱“不會未獲相關方理解就做決定”。日政府此次違背諾言遭相關群體堅決反對。日經產省在其官網的核污水處理介紹中強調“福島復興”,而諷刺的是,福島地方官員也反對排海決定。排海決策將日政府的傲慢展現得淋漓盡致。經產省官網將各方擔憂稱為“謠言”,經產相稱“將繼續進行說服工作”,而非使用“對話”。日副首相麻生太郎稱核污水“喝了也沒什么問題”,已招致痛批。
日政府和東電公司已失去公信力。東電隱瞞、虛報和竄改信息劣跡斑斑。其曾稱核污水經“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處理后能過濾核污染水中除氚以外的絕大多數核素。2018年才承認,碘-129、鍶-90、碳-14等仍超標,僅有1/5污水得到“較好處理”,且至今仍未給出“污染總量”關鍵數據。日政府和東電公司意圖混淆概念更引發反感。綠色和平組織指出,日政府正試圖將公眾注意力集中到氚上,以回避其余更大危害。日媒多次曝出核污水發生泄漏或溢出。有專家指出水罐監測不科學,無法反映不同儲水罐的氚濃度差異,以及罐底沉積物的放射性濃度。越來越多的專家和組織公開正視日政府和東電公司失去公信力的問題,如日政府專家小組成員田內廣教授、日本原子力市民委員會、《讀賣新聞》和《朝日新聞》等。
核污水治理與福島核事故處理道阻且長。隨著儲水罐出現一定程度的腐蝕,泄漏風險亟待解決。以目前日政府和東電公司的表現,難以做到全面充分監測、科學評估、突發狀況快速處置。核污水治理并非最后環節,后續反應堆報廢與設備無害化處理等更是漫漫長路。日有可能陷入獨自處理能力不足,又不接受國際社會和周邊國家參與援助的泥潭。
核污水問題的解決無法一蹴而就,需要包括中國在內的多邊框架支持。目前最為迫切的是,日本應糾正自身的錯誤看法、正視自身的錯誤決策。國際社會應盡快就核污水治理達成共識——在沒有國際社會,特別是周邊國家認可的情況下,日不能擅自啟動排海進程;應盡快成立國際聯合專家工作組,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指導下進駐當地,開展科學務實合作,并構建系統性核查、評估、剎車機制。在共同應對新挑戰的過程中,逐步推動相關國際規則的修訂與完善。核污水治理能否化危為機,要看各方能否共同努力。
《光明日報》( 2021年05月16日 12版)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