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核管會在1月26日舉行了一次公開會議,討論許可聚變能源系統的潛在選擇。本次會議是核管會按照《核能創新與現代化法案》(NEIMA)的指示,制定有關許可和監管先進核反應堆法規的工作的一部分。在會議期間,核管會聽取了關于不同聚變技術及其風險以及如何使用現有核管會法規來監管核聚變的介紹。

核管會沒有承諾采用特定的監管方法。但是,核管會提出了兩種可能的“混合方法”,它們將使用風險告知方法并適應聚變設計的多樣性。在第一種方法下,核管會將評估聚變設計和相關危害,以創建一套決策標準。然后,核管會將使用這些標準評估聚變系統,并根據評估結果在現有法規下對聚變設計進行規范。在第二種方法下,核管會將為聚變能源系統開發單獨的監管框架。該框架下的監管水平將根據設計帶來的風險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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