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北監督站)與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以下簡稱核安全中心)就研究堆退役監督管理開展了交流。

期間,華北監督站監督員介紹了核設施退役可依據的法規標準、重水研究堆退役監督擬關注的要點等,核安全中心乏燃料與放射性廢物部審評人員分享了其他核設施的退役審評及工程實踐經驗等。雙方還就退役法規標準運用、重水研究堆退役安全風險及監督要點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交流。
作為我國首座擬退役的Ⅱ類民用研究堆,原子能院重水研究堆的退役已獲國家立項批復,即將進入退役實施階段。為扎實做好研究堆退役監督這項新工作,華北監督站提前籌劃,將“推進研究堆退役安全監督”列為年度重點工作并制定了實施計劃。目前已按計劃完成對核設施退役法規標準的學習及研究堆退役監管情況的調研,初步總結出重水研究堆退役監督模式、監督內容和監督重點。通過與審評單位開展業務交流,充分發揮審評和監督合力,進一步完善監督思路,為后續開展研究堆退役監督工作打下基礎。
下一步,華北監督站將秉持“嚴慎細實”的工作態度,根據重水研究堆退役進度做好退役監督,持續探索建立研究堆退役安全監督體系,進一步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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