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國核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涉核企事業單位建立合規管理體系,國家原子能機構國際合作司委托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在廣泛聽取專家及核進出口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研究編制了《核進出口及對外核合作報告指南》和《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機制建設指南》。
《核進出口及對外核合作報告指南》立足現行法規要求,明確了企事業單位應報告的核進出口及對外核合作相關事項的名稱、要求、格式及內容,并給出詳細說明。《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機制建設指南》從合規建設的基本原則著手,針對集團本級及其下屬二級單位的管理模式,明確了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機制建設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兩份指南的發布將進一步推動核進出口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有助于企事業單位更好地履行防核擴散國際義務。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