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大發電成本要素(資本、維運、燃料、外部、系統)分析之后,我們發現核電成本與其他發電形式具有競爭力,除非是在可以直接取得低成本化石燃料的地點。在核電廠總發電成本中,燃料成本僅占很小部分,盡管核電的資本成本高過煤電,以及遠高于氣電。但是,核電、煤電、氣電等大型電廠的系統成本比間歇性再生能源低得多。尤其是核電充分提供長期、高資本投資的獎勵效益,在短期價格信號驅動的解除管制市場中,核電挑戰綠色供電系統的多元性與安全性。本文評估核電的經濟效益,并充分考慮退役和核廢料處理成本。我們認為核電是全球大型基礎建設典范,其超低成本和交付挑戰不容小覷。
建造資本利息占總資本成本絕大部分,這取決于利率高低和建造期間長短。針對五年的建造期,芝加哥大學2004年的一項研究指出,在建造期間支付的利息可能高達總支出的30%。如果按7年建造期推算,此一比例將提高到40%,這說明按時完工的重要性。如果投資者在核電廠的利息費用當中增加風險溢價,則融資成本的影響將更為巨大。
各國之間的資本成本存在很大差異,特別是東亞新興工業經濟體、歐洲和北美成熟市場。這種變化有多種解釋,包括:勞動成本差異;建造反應器方面的更多經驗;建造多機組可產生更大的規模經濟;在大型土木工程案件中,許可和項目管理程序的簡化。

IEA-NEA核能路線圖2015年估計,中國的平均隔夜成本(不包含融資)約為3,500美元/kWe,比歐盟的5,500美元/kWe低了三分之一以上。美國的成本比歐盟低約10%,但仍比中國和印度高30%,也比韓國高25%。在其主要情景中,估計2050年美國和歐盟的核電隔夜成本會有所下降,達到接近韓國的水平,而亞洲的成本則保持不變。據估計,在中國,如果與單個反應器相比,在一個地點建造兩個相同的1,000 MWe反應器可使整廠每千瓦成本降低15%。
均化電力成本(LCOE)是任何發電廠的基礎指標,意指在電廠整個生命周期內,建造和營運總成本之和除以總輸出電力,通常是以每百萬瓦時為單位的成本估算,它考慮資本成本的融資成本(而不僅僅是“隔夜”成本)。從平均水平(即生命周期)來看,核能發電極具經濟效益,其結合安全、可靠和極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優點。現有核電廠功能良好,具有高度可預測性,營運成本幾乎低于所有化石燃料競爭對手,營運成本膨脹風險非常低。核電廠運行壽命可達60年,甚至有時可達更長時間。目前核電廠主要經濟風險在于,間歇性再生能源的補貼及燃氣發電的低成本。另外更高稅率,特別是核武器稅的政治風險,更使核電營運風險不斷增加。
從一開始,低燃料成本就是核電廠競爭力勝過火力電廠的原因。但是,鈾必須加工、濃縮并制成燃料元件,這約占總燃料成本的一半。在評估核電的經濟效益時,還必須考慮放射性核廢燃料的管理及最終處置津貼,但是即使包括這些費用,OECD核電廠總燃料成本通常僅為燃煤電廠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或燃氣復合式循環電廠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美國核能研究所建議,燃煤電廠的燃料成本應占總成本78%,燃氣電廠的燃料成本約占總成本87%,而核電廠的鈾成本約占總成本14%(如果包括所有前端和終端核廢料管理成本則為34%)。
鈾的優點在于運輸容易與高度濃縮,另外鈾也是一種高密度廉價燃料。鈾發電所需數量遠少于煤炭或石油。一公斤天然鈾能量約為一公斤煤炭的20,000倍。因此本質上,鈾是一種運輸非常方便且可交易的商品。就核電廠而言,核燃料價格對發電總成本貢獻相對較小,因此即使燃料價格大幅上漲,影響性也相對不高。另外,全球鈾礦資源豐富,可以廣泛開采使用。
退役成本約為核電初始資本成本的9-15%。但是,如果進行整個生命周期折價計算,則它們僅占投資成本的百分之幾,這對整體發電成本的貢獻甚至更少。在美國,它們的成本約為0.1-0.2美分/千瓦時,不超過發電成本的5%。
世界核能協會(WNA)于2017年初發布《核電經濟學和計劃結構》。該報告指出,新建核電廠經濟效益受到資本成本的嚴重影響,因為資本成本至少占LCOE百分之六十以上。總體資本成本的主要變量包括利息和工期。在某些國家,由于OECD新反應器建造的匱乏及新設計的引入,核電廠資本成本影響比實際情況嚴重,在國際能源機構(IEA)看來,該成本發展已達頂峰。在持續發展核電的國家,資本成本得到控制,就韓國而言,甚至降低。在過去15年,平均建造工期下降。一旦有新的核電廠完成,電力生產成本就降低,并且可以預期性地保持穩定。
在解除管制的電力批發市場,進行任何資本投資的經濟理由一直在減少,但不少發電廠已經老化,實際市場需求因而增加。IEA指出,在世紀之交,受到批發價格不確定影響,約有三分之一電力投資流入解除管制市場,而另外三分之二則流入管制市場,后者具有一定的資本回報率。到2014年,只有10%投資直接用于解除管制市場,這促使政府關注國家能源安全,并進行緊急檢討。目前所有正在運行的核電廠都是由政府或公用事業建造,因此可以實際上確保長期收入和成本回收。若干核電廠,尤其在英國和美國,目前正處于不受管制的市場環境。
在任何由能源產生電力的系統中,為了滿足電網實際需求成本,系統成本是另一個經濟考慮要素。核能發電的系統成本之所以極低,是因為其具有極高的電力可調度性。間歇性再生能源因為電力輸出取決于偶發的風能或太陽能,因此系統成本成為一項關鍵因素。如果再生能源加入供電結構,則系統成本將顯著增加,并且很容易超過原先發電成本。在2019年,OECD核能機構曾就系統成本進行建模分析,結果發現系統成本在德國有明顯影響。當以LCOE比較各類能源的發電成本時,系統成本常視為一項重要考慮因素。
由于核電具有適度系統成本,因此當以均化成本為衡量基礎時,核能總體成本競爭力大大提高。然而,間歇性電力的加入供應,對批發市場經濟影響深遠,包括核電在內的基載發電機。實務上,風能和太陽能的邊際營運成本可忽略不計,這意味著,當氣候條件允許天然資源發電時,它們會削弱所有其他電力生產商的利益。也就是說,當再生能源發電量很高時(如歐盟30%的再生能源滲透率目標),將會造成如核電等大型電廠容量系數的降低,電力批發市場價格因而大幅波動,以及平均批發價格水平的上升。如果間歇性再生能源滲透率進一步提高,亦即間歇性再生能源發電量很大時,則批發市場中的核電財務可行性將大幅降低。
2019年OECD核能機構的一份研究報告《脫碳成本:高額份核能和再生能源的系統成本》發現,大量間歇性再生電力的整合對OECD電力系統以及諸如此類的可調度發電機(如核電)構成重大挑戰。間歇性再生能源(電網級)的系統成本很高(8-50美元/MWh),但這取決于國家/地區、環境和技術(例如,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太陽光電)的差異,至于核電的系統成本則約為1-3美元/MWh。
2017年,根據《年度能源展望》模型,美國EIA發布2022年各類發電技術的LCOE如下:先進核電,9.9 c/kWh;燃氣發電,5.7-10.9 c/kWh(取決于技術);以及具有90%碳捕捉的燃煤發電,12.3 c/kWh(在30%時,上升為14 c/kWh)。在不可調度的發電技術中,例如再生能源發電,LCOE的估計值有很大差異:陸上風電,5.2 c/kWh;太陽光電,6.7 c/kWh;離岸風電,14.6 c/kWh;太陽熱能發電,18.4 c/kWh。
LCOE和系統成本:四個國家的比較(2014年和2012年)

上圖中的LCOE成本來自Projected Costs of Generating Electricity (OECD, 2015)。系統成本來自Nuclear Energy and Renewables (NEA, 2012)。在NEA的系統成本估算中,假設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和太陽光電的發電普及率為30%,其中包括備用成本、平衡成本、電網連接、擴展和加固成本。整個評估過程采用7%的折現率,因此相符Projected Costs of Generating Electricity (OECD, 2015)估算的電廠水平LCOE。對化石燃料的使用,2015年研究應用30美元/噸二氧化碳的碳價,并采用2013年的美元價值和匯率。
(作者為工研院能環所前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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