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國的核進出口管理,推動企業防核擴散合規管理機制建設,確保核電“走出去”戰略順利實施,9月24日至25日,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聯合中核集團經營管理部,在浙江三門核電舉辦2019年核進出口合規管理研討會。

開幕式上,核進出口企事業單位代表宣讀了《核進出口合規聲明》,鄭重作出“中國核行業一如既往,持續加強合規管理、堅持核能和平利用、嚴格履行核不擴散國際義務”的莊嚴承諾。

國防科工局巡視員李俊杰,中核集團總經濟師、總審計師黃敏剛,外交部、商務部、三門核電相關領導發表講話。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主任劉永德作主旨報告。
會議期間,中核集團、中廣核集團、國電投集團、上海電氣集團分享了本單位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機制建設經驗,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介紹了核進出口管理技術支持工作情況。與會代表就如何做好核進出口合規管理工作、核進口管理制度設計、我國核電“走出去”的機遇與挑戰等議題展開研討,取得廣泛共識。

本次會議由國防科工局指導并得到外交部和商務部支持,中國核電和三門核電聯合承辦。來自中核集團、中廣核集團、國電投集團、華能集團、哈電氣集團、東方電氣集團、上海電氣集團、中科院、清華大學等核進出口企事業單位的百余名代表參加了會議。
關于核及核兩用品出口管理
(一)清單管理。我國的核及核兩用品出口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核出口管制的物項和技術構成《核出口管制清單》,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的物項和技術構成《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清單》。
(二)許可制度。我國的核及核兩用品出口實行許可制度。


(三)專營制度。我國的核出口由國務院指定的單位專營,任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
關于核進口管理
供應國政府可能要求我國政府出具關于進口物項和技術僅用于和平非爆炸目的,采取適當的實物保護措施,以及再轉讓須獲得供應國事先同意等事項的書面承諾文件。

涉及保障監督問題的核進口需提前向國防科工局報告。
通過此次研討會,廣大從事核進出口相關工作的單位及人員進一步增強了防核擴散意識,提高了核進出口合規管理業務水平,并向世界展示了我國負責任核大國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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