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上海市農業科學院技術合同35項,同比增長106%;合同成交額208萬元,同比增長288%。”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發布最新數據,今年一季度,上海市屬科研院所的技術合同數量和成交額顯著增長。
今年2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簡稱上海科改“25條”)規定,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獎酬金提取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激發了科研人員從事“三技”服務的積極性。顯然,效果立竿見影!
而近日,《關于進一步擴大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事業單位科研活動自主權的實施辦法(試行)》也趁熱出爐。
“這也是上海科改‘25條’的具體落地,對科研人員而言,是一盞指明燈!”作為一名上海科技工作的管理者,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科研管理部副主任錢浩直言。上海社科院應用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李偉認為,劍指科研機構科研活動自主權,針對性更強!“進一步探索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并在多方面為創新‘減負’”,上海交通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孫麗珍說,必須狠狠點贊!
對上海市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來說,這個辦法很“燃”!
那么讓科研人員主點贊的究竟是哪些自主權?它們又是如何針對性“放權松綁”呢?
讓人才“動起來”! 聚焦科技創新第一要素
“許多中青年科研人員在職稱、晉升方面面臨制約。目前,上海在科研人員崗位設置和人才流動方面有著具體的瓶頸,上海許多科研機構都存在高級職稱不夠的問題。”李偉坦言。
辦法中,規定“科研事業單位可結合科技創新事業發展需要,在編制或崗位總量內自主制訂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對科研實力突出、高層次人才集中、管理制度健全的單位,可在編制內適當增加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在李偉看來,這對突破職稱晉升中的難題,創造了非常好的解決辦法。
科研事業單位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開展科研活動需要,在編制范圍內可以自主招錄工作人員、自主設置崗位、崗位自主聘任……辦法中,從四個方面放寬人事管理自主權。
采訪中,不少科研人員表示,很多問題切中要點。
例如,科研事業單位可根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崗位需求,自主聘用專業技術內設機構負責人;緊缺高層次人才,可以經上海人力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同意,設置一定數量的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崗位自主聘任,科研人員職稱不與崗位聘用直接掛鉤,打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終身制,引入競爭激勵機制,促進事業單位用人機制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化……
李偉認為,前期出臺的科改“25條”主要突破在于:一是優化了科技資源配置方面體制機制的突破和創新;二是強化創新和激勵。“進一步擴大科研單位及活動的自主權辦法”,很明顯在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方面,是針對科研機構人事管理方面很強的改革。
讓經費“足起來”! 給科研經費管理“放權松綁”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科研經費自然就是科研項目的“糧草”。
辦法中,科研項目與經費管理自主權和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自主權都有詳細“放權松綁”說明。
“對于承擔財政科研項目的科研人員,賦予其技術路線決策權,在不改變研究方向和降低考核指標的前提下,允許項目負責人調整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中科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微納衛星研究所副所長曹金坦言,項目執行中會確實遇見技術方面的各種問題,新辦法給了科研人員很大空間。
“完善科研經費管理。競爭性科研項目直接費用中除新增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和勞務費總額調增外,預算調整權限全部下放給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我特別注意到這個預算調整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課題承擔單位。” 前期科改“25條”已進一步下放預算調整權。李偉指出,往常,預算問題時常困擾著科研人員。把預算調整權下放給項目課題的承擔單位,對科研人員來說是非常大的利好。
曹金也透露,其實中科院前期已經進行內部改革調整,將一些調整權限下放給承擔單位,這次辦法明確權限的下放,更受到了基層科研單位的歡迎。
對基礎前沿類研究機構,按照機構式資助方式進行經費投入試點,由試點機構自主立項、自主管理;在基礎研究領域,選擇部分科研管理規范、科研成效顯著、科研信用較好的單位,開展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試點;對于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科研事業單位可以直接在本市政府采購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采購;對于獨家代理或生產的儀器設備、進口科研儀器設備,也都有規范的管理規定,要求做到采購全程公開、透明、可追溯。
在孫麗珍看來,這些突破,對從事基礎科研研究的高校研究機構來說,大大提高了在科研管理上的規范性和科研成效。
讓士氣“強起來” 增加科研人員的事業獲得感
為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除了激勵科研人員,也要增加科研人員的獲得感。
最新發布的“進一步擴大科研單位自主權試行辦法”中,明確表示,專職機構完成科技成果轉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單位技術轉移專職機構的能力建設和人員獎勵。
對此,錢浩認為,這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下的指揮棒作用,有助于科研團隊引進人才,調動科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營造了宏觀意義上創新創造氛圍。
上海市教委巡視員蔣紅向記者解讀,科改“25條”里提到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外加大家比較熟悉的技術轉讓,通常稱為“四技服務”。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中,已對“技術轉讓”和“許可實施”相關激勵政策作了較為詳細具體規定,早已明確相關活動的獎酬不納入工資績效總量。
但另外“三技服務”,是否可以在工資績效總量以外,沒有明確說法。所以,高校在實際操作中,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享受科技成果轉化相關優惠政策就很難落實到位。
據統計,2018年度,上海高校“四技合同”登記金額中,“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金額占總金額的75%,這意味著高校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服務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轉移活動中,有3/4集中在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形式。
很多專家坦言,對這一塊面大量廣的技術轉移活動,原有政策設計應該說沒完全覆蓋。
“科改25條中,實行競爭性科研項目勞務費用、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包括橫向合同的技術開發等等獎酬金,都不納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實施知識價值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李偉表示,這對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有非常大的鼓動。
上海市教委巡視員蔣紅看來,這條意見的核心價值就在于將更大范圍的技術轉移活動納入到政策激勵范圍中,更大范圍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提升高校知識創新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
讓交流更“開放” 為集聚全球創新資源創造條件
為了讓包括“雙肩挑”在內的科研人員順利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合作活動,辦法強調要優化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批流程,規定教學科研人員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應持因公護照,出訪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以前,時間限制是開場國際交流的很大限制。出國需要提前審批,在國外只能待7天。但很多國際會議持續時間長,這可能會錯失一些合作機會。”曹金說,新辦法大大提高了國際合作交流的便利性,“這對我們來說,實在太好了!”
他的感受反映了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員的心聲。李偉表示,這是科研人員長期關注的問題。事實上,早先出臺的科改“25條”同樣針對這個問題在流程審批上進行了規定,既能夠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又提高了效率,是個很重要的突破。
開放和國際化是上海最大的優勢,融入全球創新網絡也是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一條必由之路。科改“25條”中,指出著眼于在更廣的領域、更大的范圍、更高的層次,為集聚全球的創新資源創造條件。
錢浩介紹,自2013年起,由上海核工院牽頭,聯合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電氣核電集團共建了上海核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有效協同產學研合作,有力的支撐了核電科研創新和國家重大專項的實施。
“目前,我院正策劃以上海核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成果為基礎,培育建設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研發平臺,目標建設‘立足上海、覆蓋長三角、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國家先進核能技術創新中心。”錢浩認為,這些國家級平臺的建設更需要獲得上海市政府的支持,科改“25條”顯著提振了核工院對國家級創新平臺申報的士氣。
“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開放很重要,國際化很重要,我們要全力推動對內、對外的開放。” 在前期科改“25條”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副市長吳清如是說。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